【冰与火/鹿狼组】臆想症
平凡黑社会小角色劳勃x平凡的黑社会神经病艾德
我傻逼了才会写这东西
但是真的很爽
ooc,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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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侍奉君主的儿子掳走了你未婚妻,也就是我妹妹,她有玫瑰一般美丽的容貌,头戴爱与美的王冠,却被一个有妇之夫掳走。”
“然后呢?”
“然后我的父亲和兄长带兵追去王城,想要找国王要个说法。”
“结果他们被国王和王储当着大庭广众之下羞辱一番,气走了?”
“不,国王玩了个残酷的游戏,他将我父亲放在火刑架上,将我兄长的脖子套上刚好短一点的吊绳,正放在我父亲面前,兄长眼睁睁看着我父亲被烧,他越是想救他,绳套勒得越紧。”
“直到他们一个被活活勒死,另一个被活活烧死?”劳勃解开围裙,拎着带子摞成一团,顺手放在厨房的柜子里。
“是的。”
“这可真他妈有意思。”劳勃用一种像是看什么新奇事物的眼神看他,“上上次你说你父兄去王城把女儿成功带走,上次你还说他俩是被气走的,这次就变成两个都不得好死――虽然每次我都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但现在我开始有点害怕继续听你讲这个故事了。”
“我没说过他们能够活着回去。”艾德端坐在餐桌边看着他,态度认真语气诚恳,看起来比他更像个正常人,“他们本来就没能回来。”
“好吧好吧,你没说过。”只要不和他争论,劳勃便毫不在乎背身去取花生酱罐子,吹着口哨又回厨房拿勺,“然后呢,我这次是跑去安慰老丈人,还是为了爱情和王储决斗了?”
“你和我,还有我们的养父,一致决定回到各自的领地召集人马。”
“围住王城,用拳头找国王要个说法?”
“不,我们都觉得这种国王不配做统治者。”艾德说,“所以我们决定推翻这个王朝家族,另立新主。”
“哇,精彩,经历了千辛万苦把该死的昏君扯下王座,好个英雄故事。”劳勃一大勺一大勺往蔬菜沙拉里加花生酱,“所以我应当叫你国王陛下吗?”
“不,战争结束后我继承了家业,做了封地领主,而你则做了我们的国王。”艾德坐姿端正从容,鬼知道他怎么能做到连续几个小时坐在一个地方还端端正正的,但他确实做到了,他不但坐得笔直,还能用一种带着恭敬和礼貌的语气说,“沙拉里请不要加花生酱,陛下。”
“我就爱吃这个,公爵大人。”劳勃说,“这是国王的建议,你应该学会尝试新口味。”
“并不是新口味,每次做沙拉你都要放这个,我真的吃不下。”他仍旧恭恭敬敬的样子,像个冒死进谏的忠臣,“如果只因为自己的想法就强加给别人,那你和老国王又有什么分别。”
劳勃最受不了他这样,索性一屁股坐他对面,把碗揣在自己怀里,当着他的面大口大口地吃,边嚼说话口齿不清:“那你别吃。”
“恕我直言,陛下。”艾德说,“如果晚餐能有别的东西,我绝不会冒犯,但是仅有的两人份沙拉您偏偏不愿意分开,就拌在一个碗里自己独吞,这是不对的。”
“你不高兴可以自己做,国王亲自给你下厨你还挑三拣四的?”
艾德举起缠满纱布的胳膊,也不知道是哪位技艺不精的护士的杰作,包住他的整条小臂,厚实鼓胀,活像昆虫的茧。
“看在旧神的份上,并不是我不想做,请宽恕我的无礼。”
“所以呢,你想让我把里面的酱全舔干净再给你吗?”
“不,我只是希望您下次能够把两个碗分开。”
“我很抱歉公爵大人,你的陛下并不想多洗一个碗,而且这是我们拥有的唯一一个碗,我们买不起其他东西,天天吃蔬菜还要共一个碗都是因为你。”尽管咬着牙刻意重复三遍同一个词,劳勃还是没有把菜全部吃光,留了一半,勺子舀着块胡萝卜递到艾德嘴边,“快吃,这是国王的命令。”
1
劳勃是个注定不会安分的人。
他出生在一个好家庭,世代书香门第,祖祖辈辈都是不错的公务员教育家画家老师医生,按道理来说他从小受到的都是中上流社会规规矩矩的教育,会规规矩矩地长大,规规矩矩地做个父母希望的医生或者律师,然后规规矩矩地结婚生子,过完规规矩矩的一生。
然而他本人的性格不允许这么平淡的人生。
他七八岁时是小伙伴里带头捣乱的第一人,十几岁的时候家里变故,父母出了车祸,与两个弟弟相依为命,二十几的时候和二弟史坦尼斯暗搓搓蹲在小巷子里,揍了一个堵在蓝礼上学路上的校园恶霸。
然后和大多数故事里的一样,那个恶霸是有背景的,属于哪个混混小集团哪个黑帮乱七八糟的部分,这都不重要。
他可以给人家赔礼道歉,可以找家里亲戚帮忙,可以搬家,有无数种和平解决的方法,无数种他仍可以拥有光明未来的可能――但他都没有选择。
他选择踏入这条不属于阳光下的路,成为社会边缘人的一员,加入连名字都没有的团体,找到恶霸的领头人,然后暴打对方一顿。
这种靠争斗换来的生活,来钱很快,仇家也多。
劳勃虽然说话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他粗中有细,从不会让自己真正沦落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然而什么事都会发生意外。
他被人堵在巷子里,就像当初他堵住那个恶霸,不同的是,他当年空着手靠拳头,而此时此刻对方拿着把货真价实的枪。
他的腿被子弹划开,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还笑:“杀了人,你不怕被警察找上门吗。”
“下水道里的蛆虫。”那人居高临下,眼神轻蔑,简直叫劳勃恨不得跳起来一拳塞进他嘴里,“多一条少一条,没人会在乎这个。”
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拿枪者的胸口猛地爆出朵血花,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冰冷雪亮的刀尖穿膛而过,被拔出时,他失去着力点,手一松,整个人和他的枪一起跌在地上。
劳勃没看来救他的人是谁,不顾疼痛挣扎着翻身去够掉在地上的枪,像条追着腐肉的恶犬,对准奄奄一息伤员的脑袋准备再补一下。
但他的手被握住,凶器被拿走。
劳勃这才抬头打量起救命恩人。
灰眼睛棕头发高鼻梁,脸色和冻住一样冰冷发青,一点也不英俊,整个人透着股科学家一样的执着冷静。
“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我认识你吗?”
“我们小时候见过。”
“我没认出你,对不起,我现在要给他一枪,你有意见吗。”
“没有。”
但劳勃握着枪的那只手仍被对方紧紧扣住。
“你没意见就把手松开。”
“你打他别的地方都没事,不能杀人,杀了人,你不怕被警察找上门吗?”
哈,这是他的话。
要在平时劳勃理都不会理这种人,但现在他不能跑不能跳,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另一只手里还拿着把血淋淋的刀。
“你捅了他这么一刀,反正他也活不了,不如让我给他个痛快,杀人的是我,你怕什么。”
“不一样。”这个人用一种劳勃没脾气的认真语气说,“这种事只要开了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无数次,到最后你想回头都没路可走了。”
“那你还捅他?”
“我没有瞄准要害,抢救抢救他还是可以坚持到上法庭的。”
“……你别告诉我你还想去报警。”劳勃皮笑肉不笑,朝地上一大滩血努努嘴,“如果你想把他送到法庭上告你,恐怕不行,我觉得他坚持不到了。”
“你提醒了我。”同他争论的人方才如梦初醒恍然大悟一般,匆匆把刀丢下跑去摸被捅者口袋里的手机,当着劳勃的面拨通了救护车电话,详细地报出地址和伤者受伤情况,“这里有人需要急救。”
生平第一次看见犯罪者给被害人叫救护车,劳勃简直目瞪口呆。
“你是想带我一起进监狱吗?”
“不是。”
“那就快点。”他没空争辩更多,“扶我起来,我们马上离开这里。”
折腾一晚上,劳勃回到安全屋,自己给伤口消炎上药。
包扎好后他才问旁观半天的救命恩人:“你为什么要打电话叫急救。”
“不及时救治,那个人会死。”
“那你为什么捅他。”
“不捅他你会死。”
“你不怕警察来吗?”
“警察查清楚他的背景和犯罪历史后会优先审问他,我们只是大人物万千次火拼争斗恩怨情仇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而已。”
这家伙还不笨,劳勃想。
“你说我们小时候见过,在哪。”
“鹰巢城。”
鹰巢城,这他妈的是个什么地方。
劳勃很确定自己从来没去过什么鹰巢城,也没去过任何一个可能有此别称的地方。
“我们从小一起在鹰巢城长大的,艾林公爵是我们的养父。”
二十一世纪拥有城堡的公爵。
草。
劳勃终于意识到这家伙脑子可能有点问题,重新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看了他一遍。
灰眼睛棕头发高鼻梁,脸色和冻住一样冰冷发青,看久了还是挺顺眼的,整个人透着股疯子独有的偏执和古怪的镇定。
“你叫什么。”
“艾德史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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